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5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负责市辖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罚工作。
3.负责交通运输违法线索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客运站场建设、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监督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为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执法监督科、指挥调度科、科技信息化装备科、道路运输规划管理科、水路海事执法科、工程质量执法科、城市客运执法科、东宝大队、掇刀大队、漳河新区大队。
现有事业编制实有人数97人,退休人员41人,抚恤人数4人,公务用车9辆。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执法支队将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以有力法治保障助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驱动发展。充分发挥4个党支部基层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板作用,突出“一支部一特色”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打造党建品牌,促进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倾听从业人员呼声,解决好难点痛点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从业人员信任。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的执法工作为行业安全监管生产等专项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常态执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持续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和部省关于交通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影响运输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三)突出服务各项中心工作。持续抓好行业文明创建和服务提升工作,进一步行业道路运输服务品质;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切实规范网约车、定制客运,推广电话召车、网约召车新业态服务,构建高效便捷道路运输服务体系;围绕高铁通行,优化客运班线设置,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
(四)切实完成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明确市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一线执法队伍职能,彰显执法改革成效;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支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区域治超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聚焦群众所盼,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五)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组织学习宣贯省厅印发的《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工作指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合法合理,执法案件制作真实、完整、规范。充分发挥“互联网+科技”智慧政务优势,借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上传执法办案情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代化进程。
三、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入情况
预算收入270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4.0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27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7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2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2.19%。按功能科目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46万元,占32.60%;卫生健康支出228.19万元,占8.44%;交通运输支出1283.08万元,占47.45%;住房保障支出311.31万元,占11.51%。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2704.04万元比2024年1597.61万元增加1106.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包含单位改革转隶人员增加预算等。
4.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2024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关于2025年财政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481.55万元,主要用于出租车市场监管平台、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维护、非税支出成本和单位项目支出(非税收入)支出。2024年本级专项支出预算288.20万元,2025年比上年同期上升19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变化、以非税收入为主等。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以下项目: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及会议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3万元、培训费0.1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3.69万元,2025年比2024年增加11.84万元。
1.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部门检查、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等接待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三公经费比2024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93万元,比2024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改革后,工作任务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高,需增加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32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电费6.5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0.2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工会经费48.50万元、福利费9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3万元、其他交通该费用2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万元等;2025年比2024年增加26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改革转隶人员增加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总预算。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68.00万元,其中:服务类68.00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2025年相比2024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缩减项目经费,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
2.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68.00万元,其中:服务类68.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资产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4年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国有资产账面原值1256.0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84.50万元,车辆价值136.06万元,设备价值132.1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2.35万元,无形资产价值80.95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项目支出资金481.55万元,主要用于出租车市场监管平台68.00万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维护22.00万元;单位项目支出(非税收入)242.55万元;省级转移支付149.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支队对项目支出编制了目标绩效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按照财政安排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四、2025年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预算表
1.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2.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3.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4.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10.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我市交通运输主要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等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我厅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障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中暂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