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沙洋至荆门潜江界段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荆门经潜江至监利高速沙洋至荆门潜江界段;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沙洋县;
(4)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沙洋县高阳镇辛巷村,对接荆门至沙洋段终点,向东南方向前行至沙洋县西南侧上跨S53枣石高速,从郑家套渔场北侧向东南方向前行,于李市镇东北侧设李市互通衔接G234国道,在亚南村附近与在建的汉江沙洋港疏港铁路、西荆河、国道G234交叉后路线继续向东南方向前行,于汪家台附近上跨引江济汉渠,终点止于荆门与潜江的分界线。路线全长约22.5公里,设枢纽互通2座,落地互通1座,拟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36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24-2363818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白云大道4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电话:027-87336146
邮箱:swuwenjie@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点击网址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0_bEMIhuSDN03CrtsosXw
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提取码:wmni。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5日